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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、稅務總局22日發布公告,完善留抵退稅政策,調整部分行業退稅比例和條件,提升政策精準性,突出對重點行業的支持。
留抵退稅是指當增值稅的進項稅額大于銷項稅額時,財稅部門將增值稅未抵扣完的稅額退還給納稅人。
根據公告,從今年9月增值稅納稅申報期起,對制造業、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、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、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業等4個行業,繼續實施按月全額退還留抵稅額政策。
對其他行業設置一定條件和比例退還留抵稅額。允許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全額繳回已取得的留抵退稅或即征即退、先征后返(退)稅款后,重新選擇今后適用政策。
專家表示,新政策體現了財稅政策從“普遍普惠”到“精準滴灌”的轉變。
北京國家會計學院副院長李旭紅表示,對于國家重點支持的制造業、科技創新、綠色發展這些領域,將繼續實施全額退還留抵稅額政策,體現了精準聚焦國家發展戰略的政策導向。同時保持了房地產業留抵退稅政策不變,確保了政策的連貫性。這也體現了支持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。其他行業不再適用階段性的大規模留抵退稅政策,而是基本沿用了2019年建立的留抵退稅制度。
來源 央視新聞
編輯 王小婷
二審 楊韜
三審 周文君